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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發生好幾起兇案,看著心裡實在是難過。
人有沒有決定他人生死的權力呢?
輕易地殺了一個人,和輕易懷孕生下小孩, 到底是誰的罪孽比較深重呢?
這問題大概也沒有甚麼答案。
最難過的點其實是沒有好好說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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